根据《宝鸡市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进方案》要求,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对相关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和审查,共涉及区政府权责事项36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权责清单.xlsx
中共宝鸡市渭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