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4946J/2024-00649 | |
发布机构: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4-01-08 09:43:53 |
名 称:关于《渭滨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渭司字〔2024〕1号 |
关于《渭滨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司法局:
现将《渭滨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随文报来,请审阅。
宝鸡市渭滨区司法局
2024年1月8日
渭滨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政府的公信度和执行力显著增强,为建设西部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和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全区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1.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下发《渭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专题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解决重要问题。各分管领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工作“一岗双责”,细化措施,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2023年共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三次,贯彻上级有关精神,指导年度普法依法治区规划编制。创新开设依法行政论坛,组织各成员单位专题研究和探讨,总结经验,交流心得,形成共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一府两院”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依法治区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强化督查考核。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实地暗访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动真碰硬追责问责。完善法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不力的镇街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追责。
二、注重法律服务,科学依法决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
1.全区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制定下发了《中共渭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中共渭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责任、进度、时限“四落实”。发挥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依法治区办公室建设,确保依法治区办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探索建立镇街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成清姜街道法治强基工程市级验收,进一步夯实法治渭滨基层基础。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完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增强镇街和部门推进法治渭滨建设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政府、部门、村(社区)全覆盖。修订完善《渭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9名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在全市较有影响的律师,组建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全年法律顾问参与了政府部门42份合同协议的审核把关,有效防范了政府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由律师事务所执业人员担任各村(社区)法律顾问,采取上门、预约、电话、网络、传真等形式开展法律服务,为8个镇街100个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
3.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制度化。修订了《渭滨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渭滨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等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坚持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以及重要专题会议制度,对涉及全区性的重大行政决策由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会议议题和讨论的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在确定无违反决策程序、无违背现行法律的情况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及专题工作会研究决策。
4.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一是推动全区“八五”普法规划落细落实。组织召开“八五”普法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区“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建立重点单位履职责任清单、重点任务提示督办单和履行责任报告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推进模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的通知》,促进领导干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二是集中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组织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二十九个法治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各项主题的法治宣传,深入推进“法律九进”活动,累计共开展点位法治宣传50余场,发送普法信息10万条,朋友圈推送公益法治宣传视频1万余人次,发放宣传彩页1万余册。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三是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辖区36个村(社区)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明白人”普法知识讲座,引导镇村干部关注法治渭滨、平安渭滨、渭滨司法公众号,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头雁效应”,在周边群众中带出一批“法律明白人”,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四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依托村级文化广场、宣传栏、读书室、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大力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引导村民尊法守法,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高家镇明泉村等16村已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工作,目前正等待上级部门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工作。五是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精心打造高家镇孔家庄村等15处法治主题广场、法治游园、法治文化墙。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积分超市、文化活动中心、道德讲堂、乡村书屋、电子屏等公共设施,积极融入法治文化元素,扎实推动全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档升级,让法律法规走进群众、服务生活。
5.积极申报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制定下发《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渭滨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召开全区专项推进会议3次,全区抽调6人组成综合申报工作组,对照10大类104项指标,全面收集佐证资料400余份,积极申报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类示范创建,获得了市政府的认可和推荐。
三、严把制发程序,开展专项清理,规范性文件质量水平逐步提高
1.加强规范性文件前置性审查。对所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其类别和涉及的内容,认真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提出修改的理由和意见建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注重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全年先后对报送的4份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了严格审查把关,对不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的坚决不予出台,提出修改意见18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行政争议。
2.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在全区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把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范围,对未经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活动的依据,切实解决了我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制定程序不规范、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全区有效的2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适时废止、修改不利于市场竞争、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保留20件,废止3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确保全区现行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四、创新复议方式,提升应诉能力,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不断完善
1.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制定出台《渭滨区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渭滨区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等8项配套制度。成立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律师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定《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
2.全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区政府积极贯彻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严格落实《宝鸡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的规定,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100%,委托区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诉讼活动,在行政应诉举证过程中,认真履行举证、答辩等法定义务,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提交证据资料,最大限度保障区政府合法权益。同时,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严格执行省、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行政诉讼败诉率稳步下降,树立了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召开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制定下发《渭滨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对照《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组织全区执法单位289名执法人员开展申领和换发行政执法证集中培训和考试工作。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评估,推动了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2.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定下发《渭滨区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采取听取汇报、抽查案卷、逐项打分的方式,对全区35个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评查,对执法案卷从立案、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等方面量化评分,近两年评查案卷130余件,从评查结果看,全区约60%的案卷综合得分90分以上,行政执法的总体质量和水平逐年提高。
六、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信息,深化在线办事内容。规范了政府工作运行,政务公开工作经验被省政府领导批示并向全省推广。
2.完善举报投诉等监督方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区长信箱,主动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区政府网站区长信箱邮件全部按时回复。建立重点、难点问题定期梳理机制,强化对违法行政行为案件线索的筛选排查力度,将指向明确、线索明显、易核易查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到位。对反映问题较多且调查失实、发现疑点的及时复核。完善投诉受理交办督办、限时办结、回复回访等制度,提高群众诉求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
3.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区政府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建立政府政协联席会议制度,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使群众对政府的监督力度不断提高。
今年以来,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还不够平衡;结合我区实际在先行先试工作方面的探索不够深入,被上级借鉴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还不够突出,二是一些镇街、部门的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仍然比较薄弱,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工作的新要求;三是面对行政执法权下放的新形势,在完善执法程序、配强执法人员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严格落实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健全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机制,引导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及合同协议的审核把关,实现法律顾问的动态监管,防范行政管理法律风险。
三是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是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行政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