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104867L/2024-00443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发布日期:2024-03-1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宝鸡市渭滨区中医医院综合楼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共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3228659(法制督察与监督管理股)
邮箱:1499974848@qq.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公园南路1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综合楼改扩建建设项目 | 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45号院 | 宝鸡市渭滨区中医医院 | 陕西堃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45号院。项目东临凌云花园小区,西临清姜路,南临巷道,北临国道巷道路。医院总占地面积3617.3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56%。项目主要内容有:保留原有公卫楼2层约200平方米(建成后拆除);改扩建医院综合楼地上8层,建筑面积约9042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4470平方米。设置内、外、妇、儿等临床科室、康复理疗科、检验中心、公卫中心、煎药房、食堂等,不设置传染科,住院床位100张。配套建设地下地上停车位数总计92个;配套建设医疗废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油烟治理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后年接待门诊量约为3.6万人次。本次不对医疗辐射设备产生的辐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废气方面:项目建设按照《渭滨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要求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强施工场地扬尘控制。项目实行封闭施工、湿法作业、设置喷雾洒水降尘设施;定期清扫、洒水,进出车辆设置洗车台冲洗,严禁带泥上路。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污水处理站臭气经喷洒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检验废气经安全柜自带的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后,再通过机械通风设备引至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尾气、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分别经收集后通过专用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相应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大型标准限值。 废水方面: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的原则布设给排水系统。严格按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进行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经位于地下2层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80m3/d,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浮上分离池+消毒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宝鸡市同济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外排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表2标准,NH3-N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噪声方面:严格落实隔声降噪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依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施工时间,对施工机械设备、浇筑工序、空压机、水泵、空气源热泵机组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错峰作业、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医院边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要求。 固废方面:严格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在资源再利用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要求收集、暂存、转运,并交由宝鸡市晶玖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污水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妥善收集、暂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规范管理台账、制度、电子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药渣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渭滨分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