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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渭滨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 2024- 03- 15 09: 34 信息来源: 渭滨区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渭滨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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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4日,渭滨区在宝鸡火车站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暨渭滨区消费维权表彰大会。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炜,渭滨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丽,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晶,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倪再彤,区政协副主席雒占吾参加活动。

大会公开表彰了2023年度渭滨区消费维权先进集体38个、先进个人48名,认定了2023年度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4户。

大会要求,2024年各相关单位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以赴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发挥消保委作用,汇聚各方维权力量,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要创新维权机制,提升投诉举报受理平台综合效能,拓展投诉渠道、优化流程功能,强化数据分析,高效解决好广大群众消费维权问题。要加大惩处力度,聚焦问题高发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制假售假、强制消费、合同欺诈、虚假宣传、售后服务滞后等侵权行为依法严惩。要强化教育引导,让更多消费教育资源向农村消费市场和新兴消费主体倾斜,通过消费警示、行政约谈、投诉公示等手段,强化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12个普法宣传台前人潮涌动,工作人员向参观群众积极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答疑解惑。在假冒伪劣商品展台前,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演示如何分辨假冒伪劣产品。“本次活动,我们还设立了投诉举报受理台,现场接待受理群众的消费维权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

近年来,渭滨区全力打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媒体监督”的消费维权工作新格局,成立“消费投诉站”“消费维权服务站”183个,2023年,共受理处置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5189余件,有效办结率98%,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下一步,渭滨区将围绕“民生优”升级版目标,进一步织密消费维权网络,完善联动机制,提高消费维权效能,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各镇街、区各有关单位、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界群众等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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