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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水岸丽园二期项目利害关系人是否同意按现状进行外立面验收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4- 02 15: 57 信息来源: 渭滨区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渭滨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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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岸丽园二期项目相关利害人:

水岸丽园二期项目位于渭滨区川陕路以东,宝天高速以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对该小区建筑外立面规划验收中发现建设单位未按原规划外立面实施,1至10号楼原审批阳台为半封闭形式,栏板为玻璃材质,实际建设阳台为塑钢窗全封闭形式,栏板为混凝土材质。为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该问题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部分住户提出异议要求予以整改。经了解,目前建设单位与业主就该问题进行了协商并达成同意按现状进行立面验收意见。与此同时,该项目被纳入宝鸡市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任务台账,为推进该项目业主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就该项目建筑外立面违法建设问题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是否同意按现状进行外立面验收意见建议,公示期如无异议,期满后将报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现状进行外立面验收。

公示期: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以发布日期为准)。

公示地点: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项目现场

联系人:张瑞麟         电话:0917—3128817




宝鸡市渭滨区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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