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61103056UH254214/2024-00878 发布机构:渭滨区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4-04-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15:09:31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省市关于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管相关要求,区政府办对今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政务信息报送情况。各单位共报送政务信息590篇,区政府网站采用131篇,“渭滨发布”微信公众号采用79篇,向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上报51篇。报送较好的单位:金陵办、姜谭路办。

2.网站责任栏目维护情况。区政府网站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类、重点领域类政府信息246条,专题专栏类政府信息257条。发布及时、规范的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网民舆情办理情况。受理区长信箱信件32件,已办结32件,办结率100%;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6件,已办结5件,正在办理1件,无逾期信件。区长信箱办理规范高效的单位:神农镇。

4.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全区25个政务新媒体共发布各类信

息1212条,转载指定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570条。运营规范且转载及时的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5.政府信息公开审签单报送情况。各单位共上报审签单571件。报送及时规范的单位:经二路办。

二、存在问题 

1.审核把关不严。区财政局网站责任栏目发布信息出现严重错敏,经多次提醒仍未按规定时限整改,且未报送整改报告,多篇信息内出现错误链接、无效链接。

2.重视程度不够。区教体局、区司法局转发上级指定信息不达标;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渭滨分局信息审签单报送不及时不规范;区住建局政务信息报送数量为0,网站责任栏目经多次提醒仍未更新。

3.依法行政能力不足。区住建局未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对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敷衍推脱,未依法保障群众获取信息的合理诉求,被市上点名通报,造成不良影响。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信息审核。要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完善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编、审、签、发各环节管理,严防政治错敏、表述错误、错链死链、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发生,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

2.强化工作意识,提升工作质效。要严格按照《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及《渭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扎实做好网站责任栏目及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发布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意识,积极上报工作信息及信息审签单,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部门指定的新媒体转发任务。

3.强化服务意识,畅通公开渠道。要高度重视区长信箱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明确办理流程和时间节点,对于群众诉求要及时有效解决,对群众回复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态度诚恳,杜绝出现拖延办理、推诿扯皮、态度生硬等问题。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次通报内容,及时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被通报单位于4月19日前将整改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政府办(区行政中心211室)。


附件:2024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联系电话:3128019,传真:312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