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104816C/2024-00934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4-04-2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出方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3]38号)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公示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先扶持最新一批评定的各级示范家庭农场。
(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遴选2家管理规范、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区级及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实施,2020-2022年已经享受过财政补助的家庭农场本次不纳入扶持范围。
(三)不与新型经营主体设施条件改善、冷藏保鲜等项目叠加享受。
(四)必须进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库进行管理。
(五)所有实施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划,土地审批资料齐全方可申报。
二、提供资料
1、申报遴选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示范家庭农场文件或图片资料
4、农场主及家庭农场资料
5、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备案资料
三、申报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必须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 )下午5点前,将遴选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上报到区农经站业务室。
联系人:谭露
联系电话:0917-3525851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