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610301NP25974255/2024-03119 发布机构:渭滨区督查室
发布日期:2024-05-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10:44:09 浏览次数:


                类别:A类

签发人:陈胜利

宝渭民函〔202446


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函

 

韩晓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养老产业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韩晓龙代表反映的关于扶持养老产业的建议:

1.建议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为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政策保障。建议政府制定民办养老机构场地租金、水、电、气补贴政策,减轻民办养老机构办院的经济负担。

2.对弱势群体提供康养保障,建议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办法,帮助困难老年人安度晚年。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情况显示,渭滨区现有常住人口53.58万人,其中常住老人(60岁以上)10.4万人(60-69岁57244人,70-79岁32906人,80-89岁12595人,90-99岁1211人,100岁及以上26人),老龄化程度高达19.41%,接近全国19.8%的平均值。

截至2023年底,全区建成区级中心敬老院1所、民办社会养老机构7所、农村幸福院39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1所(已运营15所),现有投入使用的各类养老床位2835张,集生活照护、康复医疗、休闲娱乐等服务功能于一体,大力开展托老养老、日间照料、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助餐、临终关怀等养老服务,基本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

二、办理情况

接到区政府办公室转来您的建议后,我们认真分析建议精神,领会建议意图,细化办理措施,强力推进。

关于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养老产业的建议,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机构养老初具规模

截至目前,全区建成区级中心敬老院1所、民办社会养老机构7所、共有养老床位1542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460张,在院老人576人,从业人数199人,其中护理员114人。可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娱活动、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以及持续的日常保健、合理用药、健康促进、中医康复、养老护理等其他生活便利服务。区民政局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加大安全整治力度,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燃气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审验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了养老机构规范安全运营。对辖区8所养老机构已全部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对所有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部位安装了视频监控,接入市级智慧养老平台实行“云视频”统一监管。建立了养老服务机构规范日常管理机制,各养老机构完善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具体职责。加强了档案规范管理,落实入住老人“一人一档”。

民办养老机构政策扶持力度较大

1.根据宝民发(2019)30号《宝鸡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管理办法》第三章补助标准和方式,在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后,民办养老机构(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3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一次性补助2200元。

2.根据宝民发(2020)219号《宝鸡市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管理办法》要求,正常运营满一年,且入住老年人满意率达到85%以上,从业人员持证率达100%,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养老机构,自2021年1月1日起,收住轻度失能老人的,按照每床每月50元予以补助,收住中度失能老人的,按照每床每月100元予以补助,收住重度失能老人的,按照每床每月150元予以补助。

3.根据宝发改价格发(2023)52号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转发省上《关于进一步明确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水电气热价格政策的通知》要求,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其中用水、用电、用气(不包括集中采暖用气)按照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标准执行,用热(城镇集中供热)按照居民供热价格标准执行。

以上扶持优惠政策,我区内的民办养老机构经过审查备案后,都按照程序已陆续执行到位。全区8家养老机构,已落实建设补助的是福乐、南苑、姜炎三家老年公寓,已申报的是寿尔康,怡心苑,运营未满一年的是天健渭滨老年公寓。因区中心敬老院是公办养老机构,朴萱医养院是事业单位建制,均不属于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范畴。

(三)对弱势群体提供康养保障

1.针对城区空巢、独居老人集中、生活不便等现状,2010年6月我区率先在全市启动了居家养老服务工程,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每个社区配备3-5名经过专业培训的养老照护员,为高龄、空巢、独居、困难、无收入和低收入老人,提供由政府单的生活料理、日常家政、康复保健、精神慰藉、应急救助等5大方面30余项无偿上门服务目前共有护理员人数54人,2023年服务老400余名,4378人次95346小时。居家爱心上门养老服务已纳入全市“智慧养老”平台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和实效。

   2.根据宝渭民发(2024)11号《渭滨区民政局渭滨区财政局关于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给予救助,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了有力推进建议的办理落实,我对此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决定把扶持养老产业工作在目前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细化,内容再丰富,加强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建设具有地方特色、时代特征的尊老敬老文化,并形成长效机制。

1.建设示范性养老院,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在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养老机构和行业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因院制宜,突出亮点,打造“一院一特色”的民办养老机构布局,形成齐头并进、各有特色、相互补充的良性发展态势。

2.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依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开展老年人助餐工作,引导餐饮企业、养老机构、物业企业在社区建设老年食堂,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解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

3.拓展居家助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家政企业开展居家上门服务,支持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代买代购、家政服务、陪诊就医等多种业态发展。

    (联系人:李瑛     联系电话:0917-3668782)

 

 

 

渭滨区民政局

202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