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30401367Q/2024-01154 发布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5-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社会保障政策(十)

发布时间: 16:26:37 浏览次数: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基本保险。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最低缴费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3.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标准

缴费补贴标准为: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5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5元,缴费600补贴80元,缴费800补贴90元,缴费1000补贴100元,缴费1500补贴150元,缴费2000补贴200元,缴费3000补贴300元。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办法

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目前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29.5-172不等(各市均不相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