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610301NP25974255/2024-07268 发布机构:渭滨区督查室
发布日期:2024-06-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17:11:14 浏览次数:

类别:A类

签发人:弓

                                宝渭数函〔2024〕5号

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吴宇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数字渭滨顶层设计的建议》(第031号)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渭滨区作为发展数字经济的先行区,多年来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引导、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施力,持续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活力。

二、办理情况

接到区政府办公室转来您的建议后,我们认真分析建议精神,领会建议意图,细化办理措施,强力推进。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数字渭滨顶层设计、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及智慧化相关应用建设的建议,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数字渭滨顶层设计

一是制定出台“数字渭滨”发展规划(2024-2026年)》(简称《规划》)、《渭滨区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起草了《渭滨区数字经济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草案)》和《渭滨区扶持数字经济发展十二条措施(试行)》等政策文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多次征求专家及区级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充分衔接国家省市政策、法规、规划的要求,明确发展需求,突出区级特色和重点建设内容2023年11月,出台并实施《渭滨区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今年3《规划》通过省级相关信息化专家评审,并提交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4月在全区印发贯彻执行二是组建成立大数据公司。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采用“局+公司”的模式,布局长远数据运营交易,更好地引进资金、技术、专业人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组建国有控股形式的数据运营公司,注册成立陕西数字渭滨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装修办公场地,已基本达到公司正常运营条件。

(二)持续做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工作

积极争取在渭滨开展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数据大脑建设和数据要素流通服务体系开发的试点。强化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应用建设。按照市智建办工作要求,持续抓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围绕主要工作职能建立任务台账,逐项梳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整理汇总相关资料。 

(三)深化政务数据应用创新

按照“数字渭滨”发展规划(2024-2026年)》构想,在打造全区统一数字底座基础上,已启动建设数字社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数字综合监管平台、互联网产业园网络提升改造项目、“秦政通”协同办公平台等特色亮点应用项目,各项目已完成立项、前期调研和确定建设方案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数字基础建设

鼓励和支持电信、移动等运营企业及铁塔公司共同开展5G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开放政府机关、单位、公园、市政杆塔等公共设施为5G基站、通信机房及配套通信设施建设提供场所和便利。推动社区5G网络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推进5G网络进区入户,加快5G技术在重点商圈、高密度社区、大型文化场馆等应用场景的布局,推动5G在工业、农业、交通、文化旅游、环境监测、新媒体等领域的商用建设,深入推进IPV6全覆盖。

(二)加速人才培养和引进

我们将加快研究制定有效的人才政策,与宝鸡本地的大中专院校在人才交流、科研推广和基地共建各个方面大力开展合作,围绕数字经济发展,大力引进新兴产业急需的数字经济方面的高科技人才积极落实《渭滨区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等一系列制度,着力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强化柔性引才机制,集聚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全力保障全区数字经济人才所需,确保人才扎根我区、留在我区。

(三)全力推进信息化项目落地                                                                                                          结合中省产业政策导向,积极开发面向产业转型、社会治理、政务服务、民生保障等领域的应用软件推动国有企业、民间资本、以及交易中介服务机构联合建设大数据交易中心规范数据资产流通交易市场行为,以交易促进数据资源流通,推动大数据在产品生命全周期、产业链各环节的应用,为数据所有者提供大数据变现的渠道,创新数字产业化新模式,健全数字产业化生态体系。

(联系人:张砚博  电话:0917-3159023)

 

 

渭滨区数据发展服务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