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3]45号)文件精神,该项目由宝鸡市渭滨区南岔河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9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自筹资金35万元,开展设施渔业建设,建设圆桶4000立方米以上。该项目现在已经实施完成,经区级专家验收组验收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渭滨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左艳 联系电话:0917-3365350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大道1号(石鼓园小区)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