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61103056UH254214/2024-01358 发布机构:渭滨区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4-07-0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17:02:57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省市关于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管相关要求,区政府办对二季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政务信息报送情况。共报送政务信息587篇,区政府网站采用131篇,“渭滨发布”微信公众号采用83篇,向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上报49篇。姜谭经开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报送数量质量较高。

2.区政府网站维护情况。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类、重点领域类政府信息268条,专题专栏类政府信息224条。

3.网民舆情办理情况。区长信箱受理群众来信45件,其中咨询建议类30件,交办部门调查办理类15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区教体局等单位办理规范高效。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4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

4.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按要求注销关停政务新媒体15个,入库备案数量由25个优化为10个,共发布各类信息671条,转载指定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159条。

5.政府信息公开审签单报送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审签程序进一步规范,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均能按要求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审签单。

二、存在问题

1.内容安全重视不够,公开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如区财政局负责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栏目未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上网文件要求存在发布红头文件问题,且发布的多篇信息附件失效无法下载;区民政局负责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栏目发布的信息存在隐私泄露问题;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的“生态环境”栏目发布的内容未按要求报送5月和6月政府信息公开审签单。

2.以文辅政意识欠缺,政务信息报送质效不高。一是报送积极性欠缺,如区商务局信息报送数量为零;二是报送质量不高,报送的信息以工作动态为主,总结提炼不足,有价值信息数量少,无效信息占比高,如区统建局、区审计局;三是信息深度不够,高质量信息报送集中在荣誉和成效,对工作推进落实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和政策落地实施的思考建议明显偏少。

3.长效机制落实不足,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下滑。区行政审批局主办的“渭您服务”微信视频号因私自关闭互动交流功能,被市政府办点名通报;区人社局主办的“渭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未按要求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转发数量不合格。

4.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全。如区司法局负责的“规范性文件”栏目二季度更新数量为零,区财政局负责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栏目5月份更新数量为零,存在断更问题;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的“征地拆迁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栏目、区住建局负责的“农村危房改造”栏目更新不及时,需多次反复提醒,存在催更问题;区交通局负责的“交通运输”栏目公开内容不全面,未主动公开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建设进展、质量安全监管和养护管理等信息;区发改局负责的高质量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栏目未明确公开高质量项目施工相关信息(如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质情况)、竣工相关信息(如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竣工结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结算金额)。

三、工作要求

1.提升编校水平,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网站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健全信息发布、转发审查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编审分离”“读网纠错”等制度,主动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审签单,突出加强“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栏目新发布信息内容审核力度,并对历史发布信息内容、附件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防止附件失效、隐私泄露等问题发生。

2.强化信息报送,加强总结提炼。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抓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环节,依据《重要政务信息报送要点》,及时捕捉工作中涌现的新经验、新问题、新情况,探索形成的特色亮点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困难问题、政策建议类信息报送力度,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作出决策、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3.细化建管举措,完善功能建设。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要严格依据《渭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压实网络意识形态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按要求主动转载指定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扎实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功能建设,优化完善子菜单设置,确保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

4.深化责任落实,对标公开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涉及范围广,事项多,专业性、系统性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年度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为依据,深化法定内容公开力度,探索将政务公开工作嵌入单位工作流程,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同步推进,实现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次通报内容,及时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被通报单位于7月11日前将整改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政府办(区行政中心211室)。

 

附件:

1.2024年二季度政务信息报送情况统计表.doc

2.2024年二季度区政府网站栏目更新情况统计表.doc

3.2024年二季度区长信箱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doc

4.2024年二季度政务新媒体发布更新和推荐转发情况统计表.doc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