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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2023年度中小学一级(二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08- 15 15: 49 信息来源: 渭滨区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渭滨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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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根据宝职办发〔2024〕7号文件安排,经宝职办发〔2024〕74号文件批准,我区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了2023年度渭滨区中小学一级(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经各单位推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评委会评审,强艳萍等116名同志拟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张剑等124名同志拟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5日-8月21日。公示期间,公示对象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据实反映。

区职改办:0917-3215144   

区教体局:0917-3228772   0917-3959128

邮箱:   wbrsgLg1010@163.com      wbjyrlg@163.com

 

附件:渭滨区2023年度中小学一级(二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宝鸡市渭滨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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