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教体局联合制定印发《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结合辖区学校实际,全面梳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从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建设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13个方面共65条,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详细规范和指导意见。要求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推动渭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