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084L/2024-07245 | 发布机构: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4-09-0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宝渭审公告〔202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渭滨区审计局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渭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双拥安置股、优抚股。单位批复编制6人(其中领导编制3人),在编4人,空编2人。下设两个事业单位:渭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渭滨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账面显示,2023年度单位财政收支情况:上年结转1.74万元,当年收入5,918.73万元,当年支出5,920.46万元,累计结余0.01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账面反映的2023年度财政收支基本真实,经济活动基本合规合法,财务管理基础较好,单位的各项资产基本安全、完整,财务制度基本健全完整。
二、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邮电费、差旅费超预算。2023年实际支付邮电费4,617.56元、差旅费8,951.09元,分别超预算1,017.56元和2,951.09元。
(二)会计基础及核算方面
记账凭证附件不全,涉及资金2,281.8元。2023年支付购买药品、慰问品等4项凭证后未附明细清单。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资产处置不及时。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将下发至8个镇街的16台数据采集器进行资产划转。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加强财务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增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会计核算,进一步提高会计基础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渭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对反馈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按规定全面整改。持续跟踪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实效。
渭滨区审计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