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084L/2024-07247 发布机构: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09-0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渭滨区审计局关于渭滨区商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14:52:13 浏览次数:

宝渭审公告〔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渭滨区审计局对区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渭滨区商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培育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正科级建制。商务局共有行政编制7名,现有工作人员(行政编制)8人,内设2个股室:办公室(综合管理股)、商贸股(项目管理股)。下设一个事业单位:渭滨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宝鸡市渭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区政府内设其他机构,由区商务局代管。

账面显示,2023年度单位财政收支情况:当年收入643.29万元(均为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当年支出643.29万元,累计结余0元。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局账面反映的2023年度财政收支基本真实,经济活动基本合规合法,财务管理基础较好,单位的各项资产基本安全、完整,单位财务制度基本健全完整。

二、审计发现问题

(一)内控制度不健全、不规范。1.《现金管理制度》中未提及库存现金的保管期限。公务卡结算的相关规定与渭滨区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的要求不符。2.《采购管理制度》中缺少集中采购制度要求。

(二)差旅费超预算支出29,581.50元。

(三)会计基础不规范。1.支出科目使用错误。将租车费记入了邮电费。2.未按规定确认收入,虚减支出。

(四)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1.单位制定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2.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3.国有资产处置不及时。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

(二)加强会计基础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进一步提高会计基础水平。

(三)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渭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渭滨区审计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