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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 2021-06-04 20:14:52

原文链接:宝渭政办发〔2021〕24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6月4日,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宝渭政办发〔2021〕24号),以下简称《方案》。为全面落实文件精神,现对政策解读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助力我区全力打造西部最佳投资发展环境和最佳人居生活环境。

二、起草过程

该文件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制定,在征求区发改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单位意见后,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并进行了全面的剖析,结合区情实际,报请区政府领导同意,区政府办公室予以印发。

三、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建办〔2020〕97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宝政办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而制定此文件。

四、主要内容

经研究,我区将按照“立足实际、聚焦短板、重点突破、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落实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配合市级探索开展联合测绘、推进联合验收、配合市级推进数字化联合审图、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积极开展区域评估、配合市级推行“标准地+承诺制”供地模式、配合市级探索“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管理、优化中介服务、精准服务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建设12项改革主要任务,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和科学化、标准化流程再造,配合市级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将政府投资和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90和5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