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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 持续做好稳就业兜底安置

编辑: 渭滨人社局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4-28 16:07

近年来,区人社局五措并举,不断加强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在保障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权益的同时,实现了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防止返贫、改善民生的作用。

一是规范安置程序。严格依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落实招聘工作,上岗前先由用人单位在部门网站、社区(村)信息栏发布招聘公告,明确岗位数量、薪酬待遇、工作内容等信息;收到安置对象申请后,用人单位、镇劳保所、区就业中心对安置对象任职资质审查,会议集体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上岗后,统一签订用工协议,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

二是严把安置条件。紧盯全区脱贫(监测)户、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退役军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就业困难人员,联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行政审批等部门对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信息进行核查,精准识别符合条件人员,确保上岗人员符合安置条件。

三是完善调整机制。建立动态管理工作台账,及时更新人员信息,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人员、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不服从日常管理、到龄或享受政策已满等情况,解聘并停发岗位补贴,对已发放的补贴资金予以追回。

四是加大检查力度。通过用人单位自查、现场走访、电话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在岗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防止出现人岗分离、一人多岗、顶岗替岗、虚报冒领等问题。督促各用人单位规范管理,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职尽责。

五是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标准如实发放补贴资金,定期对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及个人的申报程序、申报资料、资格审核、补贴标准都进行了严格把关,规范补贴申请发放流程,确保补贴资金“不漏发,不多发”。从源头杜绝资金多领、冒领等现象发生,确保就业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截至目前,渭滨区开发保洁员、劳动保障助理员、幸福院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450个,安置脱贫劳动力326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24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119余万元,并为326名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有力保障了上岗人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