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公示期:公布之日起30日(以发布日期为准)
联系人:常赟 联系电话:0917-3250992
| 序号 |
许可证号 |
企业(字号)名称 |
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
经营地址 |
| 1 |
610302132721 |
宝鸡市高新区新宝扶新凯遇烟酒副食店 |
田伟渤 |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八鱼镇昌盛路(高新十路)蓝光雍锦半岛3-105号 |
宝鸡市渭滨区烟草专卖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