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统计局机构职能

编辑: 渭滨统计局 来源: 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3-10-30 10:42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实施全区的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全区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组织开展全区统计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三)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完成全区投入产出调查任务;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贸易等全区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开展对全区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并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区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十)组织全区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考试报名、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上岗培训等相关工作。

(十一)监测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区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和第一产业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等方面的调查;组织开展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如实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组织实施全区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反映扶贫开发成果;建立并组织实施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准确反映全区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