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单位职责】
渭滨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是渭滨区应急管理局的下属单位,根据《渭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新明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的通知》(宝渭编办发[2018]11号),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防洪抗洪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防汛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
2.负责全区防汛预案、山洪灾害预案、抗旱预案的编制工作,协调、督促预案的执行;
3.负责收集、处理全区防汛抗旱信息,管理洪水旱情的监测、预报和发布工作;
4.负责指导防汛基础设施和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水毁修复工作;
5.负责全区防洪抗旱减灾综合规划工作,防洪抢险、抗旱减灾的组织协调、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监测通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的储备、调配和管理工作;
8.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的筹措、下达和使用管理;
9.承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董永强
联系电话:0917-3128589
办公地址:渭滨区广元路5号2楼、3楼
渭滨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职责】
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区应急管理局的执法机构,副科级,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人、财、物由区应急管理局统一管理,以区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法律法规赋予区级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协调配合和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和“三项制度”,承担本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监督指导镇街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活动。
4.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5.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访、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和处置。
6.依法参与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调查和评估工作。
7.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涉及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统计工作。
8.完成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成震
联系电话:0917-3128581
办公地址:渭滨区广元路5号2楼、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