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渭滨分局机构职能

编辑: 渭滨生态局 来源: 生态环境分局渭滨分局 发布时间: 2023-10-18 11:37

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3.负责全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减排目标的落实。

5.负责提出区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

6.负责统筹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8.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管管理。

9.落实省市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管控单元要求。

10.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11.负责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2.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13.牵头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支持保障工作。

14.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