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自然资源执法大队
【单位职责】
对执行和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限期改正;对涉嫌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国家工作人员行政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有关材料;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受理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群众来信来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联系电话】
0917-3128638
【负责人】
陈红云
宝鸡市国土资源局渭滨分局统一征地办公室
【单位职责】
按照国家法定程序实施辖区土地征收、征用的职责,承担着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及区域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其中包括:征地现场的宣传、调查等具体工作;
依法开展征地预告知公告、征收补偿安置公告、征地补偿和复核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和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了解掌握土地征收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协助主管部门妥善处理与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农民之间发生的问题;向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宣传和提供与征地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农村征地拆迁附着物补偿标准更新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0917-3128685
【负责人】
张进
宝鸡市渭滨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单位职责】
参与制定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拟定防灾减灾方案;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抓好地质灾害调查、勘查、治理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定;负责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组织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预警预报信息系统;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和培训;承担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和险情巡查排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日常监测、预警、防治以及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技术保障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
0917-3128802
【负责人】
邱杰
基层自然资源所
【单位职责】
依法履行辖区内土地和矿产资源的行政管理及地质灾害监测等工作;负责做好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地籍调查、资源利用调查、违法行为巡查等自然资源基础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
高家镇:0917-2792268 石鼓镇:0917-2792080 神农镇:0917-3800010
【负责人】
高家镇:耿建斌 石鼓镇:剡智波 神农镇:焦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