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本辖区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其主要职能是:
1.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和落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持续整顿后进党支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系统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兴领域党建工作。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高质量发展。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搭建便民服务平台,优化营商环境。
4.实施综合管理。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辖区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5.领导基层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6.维护稳定、化解风险。承担辖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网格化服务管理,处理12345市民热线、媒体和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对居民群众的教育引导,坚决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影响渗透,坚决同削弱和反对党的领导、干扰和破坏城市社会稳定的行为作斗争。
7.防控应急风险。承担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等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巡查、应急救援,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
8.综合执法。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镇(街道)执法机构,纳入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9.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职能定位,进一步细化街道具体职责任务,依法依规修订完善街道权责清单,推动街道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上来,把街道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转变为优化公共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环境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