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天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编辑: 渭滨天台山 来源: 宝鸡天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5-04-29 17:36

主要职责

1.彻执行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

2.负责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区域详细性规划的修编、申报和批准后的实施工作。负责编制风景区建设、环境保护、森林保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规划,对需要审批的,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3.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负责区域内的规划、设、土地、保护、旅游、开发、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4.按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开发和经营活动实行监督管理。

5.依法查处规划区内违反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的行为。协调市级和区级旅游、国土、住建、规划、林业、农业、水利、环保、公安、民政等职能部门在风景名胜区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6.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风景名胜资源,依法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内生态资源和管理固定资产。

7.负责风景名胜区周边茵香河文化旅游区的整体开发、建设和运营及国有资产的管理。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