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1日,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渭滨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宝渭政办发〔2020〕40号),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文件精神,提出构建规范高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一、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技术手段不断进步,医疗卫生行业监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需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目标
到2020年底,建立由政府主导、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实施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打造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运用全省统一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健全政府、机构、行业、社会齐抓共管的多元监管体系,由注重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转变,由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转变,促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努力实现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包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在法治建设、行业规划、标准制定、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做好综合监管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实施全行业全过程监管。包括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加强医疗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加强医疗机构收支结余和医保监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秩序监管、加强健康产业监管、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推进医疗机构自我管理、加强行业自律。
(三)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建立“互联网+综合监管”线上监管机制、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四)强化综合监管保障。包括建立督查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问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