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城镇标准指导手册(2021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全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示工作,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现将我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管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附件: 渭滨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管理评定结果.xls
渭滨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