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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鸡茵香河文化旅游区1号、2号规划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8-02 信息来源: 渭滨区信息中心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要求,渭滨区水利局将宝鸡茵香河文化旅游区1号、2号规划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8日(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联系人:张恩祥 白文涛     电话:0917-2834859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2、《宝鸡茵香河文化旅游区1号、2号规划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3、《宝鸡茵香河文化旅游区1号、2号规划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渭滨区水利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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