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要求,渭滨区水利局将宝鸡茵香河文化旅游区1号、2号规划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8日(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联系人:张恩祥 白文涛 电话:0917-2834859
2、《宝鸡茵香河文化旅游区1号、2号规划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3、《宝鸡茵香河文化旅游区1号、2号规划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渭滨区水利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