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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9-14 信息来源: 渭滨区信息中心

依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陕水河湖发〔2023〕3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区山区河道管理,结合我区河道实际,现将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



渭滨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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