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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3-18 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渭滨区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楼星荣,陕税征:610302190009

持证人:张红莉,陕税征:610302190028

持证人:孟勇强,陕税征:610302190039

持证人:郭柏青,陕税征:610302230001

持证人:赵  颖,陕税征:610302190076

持证人:侯小文,陕税征:61030219001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渭滨区税务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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