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强化会计监督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2025年中央、省、市财会监督工作要求,在区本级选定3家行政、事业、企业单位重点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一、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1.宝鸡市渭滨区桥南街道办事处
2.宝鸡市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
3.宝鸡市渭滨区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检查依据及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规章实施检查。本次检查以各单位2024年度会计资料及相关经济业务为主,采取查阅资料、调取凭证、现场问询等方式,重点检查单位内部控制、行业会计制度执行、会计基础、会计核算、“三公”经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债务风险防控等情况,必要时将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相关单位。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
宝鸡市渭滨区财政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