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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2-31 信息来源: 渭滨区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落地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区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水土流失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划定渭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开垦范围为全区二十五度以上,且土地类型为林地、草地和裸土地的陡坡地。(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限制或禁止以下行为

1.禁止毁林、毁草开荒。

2.禁止在荒山、荒坡开垦种植农作物。

3.限制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禁垦范围,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控制水土流失。

违反本公告规定,由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

1.渭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面积统计表

2.渭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分布图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

附件1

渭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面积统计表

街道/乡镇代码

街道/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国土面积(km2)

占比(%)

610302001

金陵办

0.00 

2.26 

0.00

610302002

经二路办

0.00 

1.97 

0.00

610302003

清姜办

0.00 

3.02 

0.00

610302004

姜谭办

0.00 

2.37 

0.00

610302005

桥南办

0.00 

6.48 

0.00

610302100

马营镇

5369.23

177.54 

30.24

610302101

石鼓镇

24.13

59.81 

0.40

610302102

神农镇

4045.41

259.52 

15.59

610302103

高家镇

9049.70 

240.39 

37.65

610302104

八鱼镇

3377.75

88.91 

37.99

合计

21866.23

842.27

25.96


附件2

渭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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