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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烟草专卖局关于依职权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告(九、十、十一)
发布日期: 2026-08-11 信息来源: 渭滨区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关于依职权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告(九)

公示期:公布之日起30日(以发布日期为准)

联系人:常赟    联系电话:0917-3250992

序号 许可证号 企业(字号)名称 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经营地址
1 610302133293 宝鸡市渭滨区壹路行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路航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路61号陕建安装3号楼一楼8号门面

宝鸡市渭滨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8月11日

关于依职权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告(十)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37号)第五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第六十五条规定,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我局依法拟收回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事项

本次拟收回许可证的持证人信息如下:

序号

许可证号

企业(字号)名称

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经营地址

1

610302132361

宝鸡市渭滨区溪源玖玖商行

相小平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桥南街道办事处相家庄社区龙山雅居二区2区30号楼2号商铺

2

610302133096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鑫胜合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杨秀梅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85号三迪锦雲府8号楼1层15号商铺

二、公告期限与权利告知

本公告期限为3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公告期内,持证人可就上述事项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依法办理停业、歇业等相关手续。

公告期满,我局将依法作出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行政决定,并予以公告。因无法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收回决定一经公告即视为收回。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赟

联系电话:0917-3250992

联系地址:宝鸡市渭滨区西凤路8号    

特此公告。

宝鸡市渭滨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8月11日

关于依法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告(十一)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37号)第五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我局于2026年7月7日发布《关于依职权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告(八)》,对以下5名持证人拟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事项进行了为期30日的公告。公告期内,相关持证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办理停业、歇业等手续。现公告期满,我局依法作出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行政决定,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许可证号

企业(字号)名称

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经营地址

1

610302132542

宝鸡市高新区涂洪涛商店

涂洪涛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八鱼镇淡家村五福商贸城一楼五号六号门面

2

610302130620

宝鸡高新开发区悦生活社区超市西宝路店

聂俊锋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西宝路4号(商铺)

3

610302130467

宝鸡市渭滨区小丽商店

李耀珍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西四路宝成美食街门面房北侧1号

4

610302103986

宝鸡市渭滨区海星便利店

田宏涛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福谭路8号院宝氮新苑小区门面房北三号

5

610302133031

宝鸡市高新区蜜果快线便利店

孙庆楠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高新二路大都荟28幢一层14号商铺

因无法直接收回上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本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上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依法收回,许可证效力即时终止。

联 系 人:常赟

联系电话:0917-3250992

联系地址:宝鸡市渭滨区西凤路8号

特此公告。

宝鸡市渭滨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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