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宝鸡市2025年度耕地保护考评推荐工作方案>的通知》(宝市自然资发〔2026〕92号)、《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渭滨区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宝渭政办发〔2023〕32号)有关规定,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2025年度耕地保护考核评审工作。经综合考评,拟评选石鼓镇为2025年度渭滨区耕地保护激励镇,现将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6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实名提出书面意见,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耕地保护监督股联系。
联系人:郑晓周 钟馨语
联系电话:0917-3128930
地址:渭滨区新建路中段64号院
宝鸡市渭滨区田长制办公室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