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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两定机构医保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19 信息来源: 渭滨区医疗保障局
信息来源: 渭滨区医疗保障局

区各协议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的协议管理,规范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稳定与高效运行,提升参保人员获得感,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两定机构医保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

二、绩效评价对象

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三、绩效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

2024年度两定机构的医保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和定点零售药店绩效评价。定点医疗机构的绩效评价主要由医保管理指标运行情况和协议管理要求落实情况两部分组成,两部分评价内容均实行百分制、倒扣分法,分别占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70%和30%(具体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定点零售药店的绩效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将结合市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绩效评价体系制定。

四、组织领导及具体实施

(一)组织领导

本区两定机构医保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在区医保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区医保局负责本辖区内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统筹推进,区医保经办中心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

(二)具体实施

区医保经办中心负责辖区内两定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医疗机构医保管理指标运行情况由市医保经办中心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提取数据,并进行综合评估后,向区医保经办中心下达评分结果;医疗机构医保协议管理落实情况由区医保经办中心通过查阅相关文档资料、检查设施设备、向参保人员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评估与打分。定点零售药店的绩效评价由区医保经办中心具体组织开展。

为确保全区2024年度两定机构绩效评价工作顺利推进、规范实施,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2024年度两定机构医保管理绩效评价的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等工作。

组  长:陈胜利  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小强  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凌洁  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相关股室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冯熙、副主任刘爱利,成员为翟延秋、张瑞、刘菊玲、吕红丽、张佳乐、申志园、安健、相关医疗专家,负责全区协议医疗机构医保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绩效管理。绩效评价办公室要及时对相关资料整理、归集,结合评价结果深入总结分析,强化绩效引领,不断提高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水平,并于3月26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汇总后,书面报市医保经办中心备案。

(二)严格评价标准。绩效评价办公室要严格对标绩效评价内容,加强评价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准确。

(三)注重廉洁自律。在绩效评价工作中,绩效评价办公室须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发生,并主动接受市、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联系人:翟延秋 联系电话:0917—3676369

附件:1.宝鸡市 2024 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绩效评价评分表

      2.医保患者满意度调查表

                                                          宝鸡市渭滨区医疗保障局      

                                                            2025 年 3 月 19 日         


附件 1

宝鸡市 202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绩效评价评分表


医疗机构名称:评价时间:总得分:

评价类别

序号

评价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评价得分

备注

DIP医疗机构医保管理运行情况指标(100

1

病例组合指数值

CMI

20

计算公式:当期入组病例总实际分值÷当期DIP入组总人次。第一批纳入DIP付费11家和第二批纳入DIP付费的46家医疗机构CMI值相较上年同比下降的,每下5%扣1分;第三批纳入DIP付费的64家医疗机构CMI高于第三批同级别医疗机构CMI平均值的不扣分,低于同级别医疗机构CMI平均值的,每低0.11分。



2

医保百人门急诊住院率

20

计算公式:医保百人门急诊住院率=医保住院总人次÷(医保门诊人次+医保急诊人次);超出本院上年度医保百人门急诊住院率2个百分点以内的,不扣分;超出2

个百分点以上的,每超出1个百分点扣1分。



3

出院病例覆盖DIP组数

15

计算公式:(按DIP 付费患者入组病例数÷同期按DIP病例总数×100%。考核年度内DIP 实际付费时段该医疗机构出院病例覆盖DIP 组数占比高于同级别医疗机构平均值的不扣分,低于同级别医疗机构平均值的,每低0.1%扣1分。




DIP 医疗机构医保管理运行情况指标(100 分)

4

住院费用基金实际报销比例

12

计算公式:住院费用基金实际报销比例=基金支付费用÷ 住院总费用。低于本院上年度住院费用基金实际报销比例的,每低1%扣1分。



5

人次人数比

13

计算公式:人次人数比=住院总人次÷住院总人数,较本院上年同比每上升0.012分。



6

医保结算清单上传率

10

计算公式:医保结算清单上传率=当期按要求及时完成上传的医保结算清单数÷当期医保出院患者人次×100%。95%≤上传率<100%的扣1分,上传率<95%的,每低于1

个百分点扣1分。



7

追溯码上传率

10

基础工作(5):追溯码上传量=0视为该项工作不合格,扣5分;追溯码上传量

0视为该项工作已开展,不扣分。

上传率(5):0%≤ 上传率 <1% 扣5分;1%≤ 上传率 <5% 扣4分,5%≤ 上传率7% 扣3分,7%≤ 上传率 ≤15%扣2分,15%≤上传率<100%扣1分;上传≥100%不扣分。




DIP医疗机构医保管理运行情况指标(100分)

1

医保百人门急诊住院率

25

计算公式:医保百人门急诊住院率=医保住院总人次÷(医保门诊人次+医保急诊人次);超出本院上年度医保百人门急诊住院率2个百分点以内的,不扣分;超出2

个百分点以上的,每超出1个百分点扣1分。



2

住院费用基金实际报销比例

22

计算公式:住院费用基金实际报销比例=基金支付费用÷ 住院总费用。低于本院上年度住院费用基金实际报销比例的,每低1%扣1分。



3

住院次均医疗费用增长率

23

计算公式:住院次均医疗费用=住院总费用÷住院总人次,本地参保患者次均医疗费较本院上年度增长率每上升1%扣2 分,最多扣16 分,扣完为止。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异地就医患者次均医疗费用与本地参保患者相比,每高1%扣

1分,最多扣7分,扣完为止。



4

人次人数比

15

计算公式:人次人数比=住院总人次÷住院总人数,较本院上年同比每上升0.011分。



5

追溯码上传率

10

基础工作(5):追溯码上传量=0视为该项工作不合格,扣5分;追溯码上传量

0视为该项工作已开展,不扣分。

上传率(5):0%≤ 上传率 <1% 扣5分;1%≤ 上传率 <5% 扣4分,5%≤ 上传率7% 扣3分,7%≤ 上传率 ≤15%扣2分,15%≤上传率<100%扣1分;上传≥100%不扣分。



6

医保结算清单上传率

5

计算公式:医保结算清单上传率=当期按要求及时完成上传的医保结算清单数÷当期医保出院患者人次×100%。95%≤上传率<100%的扣1分,上传率<95%的,每低于1

个百分点扣1分。




协议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评价指标

100

1

医保基础管理

10

是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并明确相应的职责;②是否建立医保管理、财务、统计信息、医疗质量和基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考核评价体系;③是否开展医保政策内部培训;④是否定期检查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⑤是否按时参加由医保行政部门或经办机构组织的政策宣传和培训。每1项工作要求

未落实到位扣2分。



2

医保政策宣传

3

是否利用医院网站、宣传栏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医保宣传;②是否为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渠道,医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熟悉;③是否公示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收费标准。每1项工作要求未落实到位扣1分。



3

医保基金管理

8

是否公布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②是否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医保费用审核、核查、绩效考核等工作,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③是否及时对以往医保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的费用作清账处理;④是否及时对按医保协议约定被扣除的质量保证金、违约金以及年底清算由协议医疗机构分担的费用作账务处理。每1 项工作要求未落实

到位扣2分。



4

医疗进销存管

9

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购进、使用、管理药品和医用耗材并建立管理制度;②是否全流程记录保存药品及医用耗材购进、使用、库存等信息;③是否建立进销存电子台账,并留存有效购进凭证和销售凭证。每1项工作要求未落实到位扣3分。








是否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







等目录相关规定正确对应目录并及时更新;②是否严格执行目录内药品限定支付范围





规定;③是否按照临床用药需求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④是否落实特殊药品“双


5

医保目录管理

12

通道”管理规定,及时有效保障供应;⑤是否严格执行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制定的医疗





服务价格政策。⑥根据《宝鸡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操作细则(2024)》内





容,同步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主体责任考核,所扣分值按照10%比例折算后扣除,小数





保留。每1项工作要求未落实到位扣2分。





是否建立健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报量、采购、使用管理机制,并配备相



协议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6

集采完成情况

14

应管理人员;②是否按规定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③是否按要

求做好历史采购量、需求量填报和采购合同签订等工作。④在药品和医用耗材结余留用考核周期内,每有一个品种药品或耗材未完成扣0.1分,扣完为止。第-③项工

评价指标

100




作每项要求未落实到位扣2分。




是否严格按照医保部门提供的接口标准在约定时间内做好本单位信息系统与医保







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及更新;②是否按照医保部门要求,组织做好本单位医师、护士、





药学人员、医技人员及本单位医疗机构制剂等基本信息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的





应用和动态维护工作;③是否及时更新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相关编码信


7

医保信息管理

12

息,完成贯标对码工作;④是否按要求做好电子处方流转、进销存电子管理系统与医





保信息平台的对接工作;⑤是否按规定及时向医保信息平台传送参保人员医保结算和





审核所需信息、数据,并及时传输医保基金结算清单数据指标等信息;⑥是否每年按





医保部门要求及时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上维护医保服务





协议。每1项工作要求未落实到位扣2分。






是否按照诊疗规范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药服务,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







②使用物理治疗与康复项目、中医诊疗项目等项目时是否建立治疗台账,明确记录治





疗部位、次数、疗程和治疗目的等资料;③是否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





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④是否按规定及时为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





员办理住院、出院手续,结算医疗费用;⑤是否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外配处方;⑥


8

医疗服务管理

12

是否严格执行异地就医结算相关规定,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⑦是否为异地就





医参保人员提供与本地参保人员一致的医疗服务;⑧是否严格按照医保经办机构规定





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进行认定;⑨是否为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提供转诊转院服

协议管理要




务;⑩是否对于参保人员提供的符合互认条件已有检查检验结果进行互认,提升医保

求落实情况




基金使用效率;⑾是否对参保人提供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外的医药服务的项目进行知情

评价指标




确认;⑿是否对参保人员的投诉及时处置、整改。每1项工作要求未落实到位扣1分。

100















三级医疗机构随机抽查30份、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随机抽查20份以上参保患者住院


9

医保病案管理

10

病历(年医保出院低于20人次的全量抽查)。涉及异地业务的医疗机构须抽查2-5

份异地直接结算病历。发现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等违规项目的病





历,发现一份扣1分。


10

医保满意度评

10

采用无记名问卷调查方式进行,问卷调查不少于20例。满意度95%的,不扣分;95%>

满意度≥85%的,扣2分;85%>满意度≥75%的,扣5分;满意度<75%的,不得分。



绩效评价组组长签字:绩效评价组成员签字:


附件 2

医保患者满意度调查表


医院机构名称:时间:

序号

调查内容

评价选项

1

医院工作人员是否及时提醒您办理住院时出示医保相关证件?

;


2

医院工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医保政策并耐心解答?

;


3

医院是否及时向您提供住院期间“每日费用清单”?

;


4

在治疗方案确定后,您使用自费项目和药品时,是否签署了知情同意书?

;


5

检查、治疗、药品等费用是否与费用清单一致?

;


6

住院期间医生是否存在给您做一些不必要或者重复的检查?

;


7

治疗期间医院是否存在要求您提前出院或者再次办理(分解住院)入院登记

;


8

该院在宣传医保政策方面做得如何?有没有向您宣传或者解释医保相关政策规定?

;一般();差(


9

该院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如何?

;一般();差(


10

该院的就医便捷程序如何?

方便(

);比较方便();不方便(

您对该医院总体评价是:1.非常满意();2.满意();3.基本满意();4.不满意(


备注

请调查对象在认为对应的选项括号内打对勾。

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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