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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暑假期间校外培训告学生家长书
发布日期: 2022-07-01 信息来源: 区教育体育局
信息来源: 区教育体育局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暑假将至,这个假期是“双减”后的第二个暑期。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全区校外培训治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非学科类培训缺乏规范等问题。

在这里,我们诚挚希望广大家长以孩子综合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合理安排孩子的假期学习生活,理性选择是否参加校外培训,切不可盲目跟风,随意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造成过重学习负担,避免“退费难”和培训机构“卷钱跑路”等造成经济损失。

确需选择校外培训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遵守学科类培训有关规定。国家“双减”政策要求,针对小学、初中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不得安排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周内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区“双减”办将严肃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查处“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或已注销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严禁以托管、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违规补课行为,严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变相违反政府指导价收费,严禁培训进度超过当地中小学同期教学进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2.选择有资质的合规培训机构。渭滨辖区内,具备办学资质的合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渭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12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具备办学资质的合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渭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培训机构的办学证照资质必须张贴悬挂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学校类型和办学内容来开展培训业务。

无办学资质、证照不全、托管班带培训、“众筹私教”等变相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和个人,均属于违规培训,受教育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3.缴费要慎重。一是不要提前、超期交费。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三个月(或单科超过60课时)的费用,不要提前一个月以上(或单科课程剩余20课时前)缴纳下期费用。二是缴费手续要完备。缴费时务必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索要正规票据,不要交钱、转钱给任何个人。我区具备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均在国家正规银行设立预收费监管账户,通过此渠道缴费才能有效保障您的资金安全。三是高度关注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宝鸡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宝鸡市市区基准收费标准为:10人(含)以下,25元/课时·人次;10-35人(含),20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15元/课时·人次(课程时长:45分钟)。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对面向普通高中生的学科类线下校外培训服务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严禁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恶意涨价行为。希望广大家长自觉遵守以上规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度假。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暑假期间,各类安全事故屡有发生,请您全面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切实预防溺水、交通事故、触电、火灾、非法借贷等事故的发生,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您的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隐形变异违规校外培训,区“双减”办相关职能部门将及时受理查处。让我们齐心协力巩固“双减”成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监督举报电话:

学科类、体育类:

(区教育体育局 工作日0917-3959301  节假日0917-3212199 ) 

文化艺术类:(区文化和旅游局0917-8610005)

科普知识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917-3128210)

举报邮箱:wbxwpx2021@163.com

最后,预祝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充实、愉快的假期!

 

渭滨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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