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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8-28 信息来源: 渭滨区编办
信息来源: 渭滨区编办

宝鸡市渭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督促落实。

2、负责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派出机关(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拟订全区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和各镇街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4、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区委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镇街之间的职责分工。

5、审核区级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以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职数;审核区政府派出机构和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总额;审批区级机关各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调整、科级领导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按权限审核、审批镇(街道)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核定和调整。

6、拟订区级机关各部门和镇街的人员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及调整意见。

7、负责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的审核变更工作。

8、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按权限审核、审批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结构比例、经费形式等;按权限审核、审批镇(街道)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经费预算管理形式以及副科级以上内设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9、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拟订工作;承办报送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工作;参与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10、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组织实施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运用机构编制与行政经费预算挂钩管理办法,控制机构编制膨胀和人员盲目增长。

11、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区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执行情况。

12、监督检查全区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和评估机制。

13、负责联系双重领导以中、省、市部门领导为主的部门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14、负责区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15、负责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标识管理工作。

16、负责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党政群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学习政策到位。坚持将学习放在首位,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中央、省、市相关机构改革精神,及时掌握改革最新动态,吃透中央改革政策,做好基本功,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二是调查摸底到位。坚持问题导向,依托实名制系统内信息情况,对各单位机构名称、机构数量、编制数、实有人员等相关信息逐一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就职责配置、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研判,为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打下坚实基础。三是责任落实到位。把党政机构改革作为编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进一步细化改革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坚定不移地把机构改革工作谋划好、组织好、实施好。四是工作推进到位。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党政机构改革文件精神,我办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起草了《渭滨区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后,正式上报市委、省委审核,为下一步机构改革正式启动做好基础性工作。

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圆满完成。根据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整合职能职责和编制人员,组建了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作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区住建局合署办公,并及时印发了执法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会同组织、人事、住建、财政等部门做好了人员划转安置工作,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事业单位机构整合精简编制规范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坚持撤、并、减相结合,撤销了区自主择业办等8个事业机构,核销事业编制52名;整合了市场监管局下属机关后勤事务所等2个事业机构,核定事业编制21名,进一步优化了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和编制配置。

公立幼儿园编制管理改革试点走在全市前列。以公办幼儿园编制改革为切入点,认真落实省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有关精神,在区龙山幼儿园、川陕路幼儿园大胆试点,探索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数总量管理办法,配套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工作人员社会招聘办法、工资核算标准、绩效考核办法等系列改革配套制度, 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市编办评估验收,探索建立的“总量控制+购买服务”编制管理新模式得到上级肯定并在全市推广。

(二)聚焦重点,持续用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

简政放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根据中省市要求部署,国务院决定取消的6项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时限要求全部取消到位;省市政府下放的18项行政许可事项、16项委托办理事项全部承接到位;权责清单发布平台和政务服务网面向社会公布的许可事项信息及时调整到位。

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有力。一是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按照省市“三级四同”要求,年内组织25个区级部门,对照省、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完成了全新的渭滨区权责清单目录,梳理确定区级行政许可事项168项、审核转报事项46项、审核备案事项70项、公共服务事项121项和中介服务事项35项,切实将中央“法无授权不可无,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落到实处,为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在加强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网络核查方式,组织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农业局等区级部门,全年开展各类“双随机”检查1200余批次,规范辖区企业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三是大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异常名录企业、行业“黑名单”、信息公示等管理制度,2018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548户、个体户11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户,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信息2120条,发布红黑名单13条。四是着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以“主动作为、高效服务、企业满意”为标准,研究制定了《渭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4行动方案》,出台了渭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39项工作举措,不断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积极推广网上受理、微信受理、邮寄送达等工作模式,大力压减企业开办流程和群众办事时间,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创业创新环境。去年4月份,在全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一季度综合测评中,我区位居全省第五,宝鸡第一。

政务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一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编制完成了《渭滨区群众和企业到区级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以“一次办”、“网上办”、 “马上办”、“就近办”为内容的四办清单, 208项“最多跑一次”事项、331项“一次办”事项、59项“网上办”事项、90项“马上办”事项、60项“就近办”事项,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二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16项,最大程度地减少了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方便辖区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在认真学习借鉴佛山禅城区政务服务建设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政务服务中心特点优势,建成了“渭滨区行政审批大厅”和全市首个“24小时自助服务厅”,同时开通了“网上办事平台”。全区168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大厅办理,进驻率达到100%,并建立网上审批和“一站通”办结机制,逐步做到“前台受理、后台分办、统一送达”。全区政务服务事项中的“最多跑一次”占比81.7%,行政审批效率提速75%以上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大幅提升。

(三)多措并举,“马上就办”效能革命成效显著

根据区委、区政府“马上就办”效能革命的部署要求,围绕“简政放权、再造流程、优化服务”三项重点,我办主动作为,自选动作,制定了《深化“马上就办”效能革命“放管服”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十一项改革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权责清单重建工程、最多跑一次改革、中介服务事项专项治理、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等九项行动进展顺利并取得显著成效,“规范办事程序、优化业务流程”专项治理和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行动更是因为具有渭滨特色,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市编办、市职转办领导的肯定。具体做法是:

一是参照政府权责清单模式,开展规范办事程序、优化业务流程专项治理行动,范围从政府部门扩展到区委部门、群团和直属事业单位,内容从法定职权延伸到业务事项、服务事项。全区8个镇街、38个区级党政群机关、104个事业单位集中一月时间,梳理确定业务事项、内部管理事项1000余项,绘制事项流程图1000余张,权责更加统一、职责更加清晰的区级权责清单“升级”改造完成,部门责任不明晰、流程不优化、衔接不顺畅、工作环节交叉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以机关办事规范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定员定岗定职责专项行动。按照人、岗、责对应统一原则,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重新修订完善了现有职能职责,科学设置了内设股室和工作岗位,通过组织选派、竞争上岗等方式确定岗位人选,签订岗位职责承诺书,将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分解到股室、具体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做到每项职责任务有领导负责,有相关股室承接,有具体岗位承担,有工作人员承办,全区干部作风、精神面貌、工作效能和群众满意率有了极大转变。

(四)强化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规范高效

一是积极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坚持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倾斜、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年内先后完成了秦岭办机构设置、工信局内设机构调整、检察院隶转人员编制划转、爱卫办和人民公园隶属关系调整、防汛办职能调整,为财政局、政府办、审计局增加了行政编制。二是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审批“三个一”制度和控编通知单制度,办理调动、新进、退休人员上下编制手续200余人次。三是大力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顺利完成了2018年机构编制年报工作,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四是圆满完成了全区54个党政群机关、114个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审验、换领工作和全区176条中文域名的费用收缴、数据更新和域名管理工作。五是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3家,变更登记61家,完成了全区2017年度114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网上公示工作和铜川市耀州区191家法人事业单位网上公示信息的评估工作。六是创新事业单位监管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要求,对清姜路中学、公路动物检疫站等5家省定、10家市定法人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

(五)真抓实干,脱贫攻坚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严格按照全区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安排,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认真落实包抓部门和帮扶工作队职责,定期深入王家河村,宣传国家和省市区扶贫帮困惠民政策措施,与帮扶对象见面认亲,细心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共同商讨选取脱贫致富项目、制定扶贫工作计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包抓的5户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持续稳步增长,2018年全部脱贫目标顺利完成。

(六)固本强基,编办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马上就办”效能革命等专题活动,狠抓政治理论学习,锤炼党性修养,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宗旨观念和工作能力显著提升。二是狠抓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议事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到位,班子成员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单位工作运行顺畅、推进有力。三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定期开展纪律作风学习教育整顿活动,不断强化纪律观念和纪律约束,努力打造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机关形象。四是严格执行“快、严、细、实”四字工作要求,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跟踪问效抓落实办法,编办干部队伍激情干事、担当负责的良好氛围日渐浓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宝鸡市渭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宝鸡市渭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实有人员9人,其中行政9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收入131.82万元,比上年增加34.13万元,支出131.97万元,比上年增加31.77万元。收支结余-0.16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13.0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两名工作人员引起的工资薪酬增加和支出。

22018年度收入131.8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82万元,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3、2018年度支出13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98万元,主要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131.82万元,比上年增加34.13万元,支出131.97万元,比上年增加31.7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两名工作人员引起的工资薪酬增加和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5万元,项目支出15.1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28万元。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0.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上年决算 “三公”经费支出0.04万元,其中公务出国费0元、公务接待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上年“三公”经费增加0.04万元,增长比例为100%,主要原因是参加人员增加和物价上涨等因素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接待1批次,共10人次,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等接待工作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培训费支出0.16万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率为60%。主要原因是调入两名工作人员引起的增长。

3、会议费0元。同上年一致。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28万元,均为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支出,比上年增长3.73万元,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的变化。

(二)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没有车辆及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保密审查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

 编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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