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宝鸡市渭滨区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方面造成的影响,根据《陕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陕政法字[2025}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对沙河流域三段河道(宝光路至滨河大道段、过境高速至茵香佳园西侧、张家沟水库库尾至李家槽村8组)2850m河道(双岸)开展生态护岸修复改造。措施包括:(1)采用连锁式护坡和净化功能较强的植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改造,植被修复面积为2850m2;(2)采用浆砌石挡墙和净化功能较强的植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改造,浆砌石挡墙(单侧)600m,植被修复面积为2725m2;(3)采用石笼挡墙和净化功能较强的植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湖岸带生态缓冲带修复改造,石笼挡墙(两侧)1580m,植被修复面积为12640m2,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110万元,计划建设工期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建设是否支持?2、本项目建设对公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及建议?3、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意见和建议?4、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告意见方式: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
四、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渭滨分局,单位地址:宝鸡市渭滨区公园南路1号,邮编:721000,联系人及电话:史工0917-3331883
五、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
单位名称: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九龙新城
邮编:710055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09173122233
邮箱:271333223@qq.com
特此公告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渭滨分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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