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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防火安全倡议书
发布日期: 2026-03-26 信息来源: 渭滨区应急管理局
信息来源: 渭滨区应急管理局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是慎终追远、缅怀逝者的重要节日,上坟烧香、烧纸钱等野外用火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和草原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渭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野外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不燃篝火、不搞野炊、不吸烟、不违规用火,做到身在林中、防火记心中,让林区远离火患。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清明节传统祭祀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无烟上坟”“文明祭祖”能有效减少因祭祀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可能,倡导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网络祭扫、代理祭扫、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生态、文明、健康的方式祭奠和缅怀亲人,告别旧习、陋习,崇尚新风。

三、加强宣传,传递新风。广大人民群众要共同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人人成为森林草原防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和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危害,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浓厚氛围。

四、沉着应对,科学处置。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吸烟、野炊时,要进行劝诫,不做旁观者。如果发生火情,切勿盲目扑救,直接拨打12119或渭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电话0917-3219907,严禁未经过培训人员及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人员参与火灾扑救,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协力护林防火,为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渭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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