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3-10-08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23年第18号

 

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餐饮食品组织了抽检,共抽检49批次,合格48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49批次,合格48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宝鸡市渭滨区石陵路6号营业房宝鸡市渭滨区城南小院餐饮店自消的碟子,大肠群菌检出,标准值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启动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 部分检测项目说明.doc  




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