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3-01
信息来源:
区乡村振兴局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全面落实项目信息公开和资金公示制度,现将渭滨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宝渭财农发(2024)14号、宝渭财农发(2024)15号)安排分配公示如下:
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
高家镇人民政府:603万元(其中:中央480万元;省级123万元)
石鼓镇人民政府:440万元(其中:中央345万元;省级95万元)
神农镇人民政府:262万元(其中:中央51万元;省级211万元)
二、公示期
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单位
渭滨区财政局 渭滨区乡村振兴局
四、监督电话
受理人:杨茜
12317 0917-3253936 0917-3128593
附件:渭滨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明细表.xlsx
渭滨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