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全面落实项目信息公开和资金公示制度,现将渭滨区调整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宝渭财农发[2024]92号)安排分配公示如下:
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
高家镇政府:210万元(解家滩村冷水鱼养殖设施建设70万元,甘庙村农产品加工生产用房建设70万元,卒落村黑小麦加工磨坊建设70万元)
调整至
高家镇政府:140万元(上川村设施大棚改造)
神农镇政府:70万元(村级林麝养殖场建设)
二、公示期
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单位
渭滨区财政局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四、监督电话
受理人:武睿哲
12317 0917-3253936 0917-3128593
附:渭滨区调整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明细表.xlsx
渭滨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