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我省汛期,高温干旱、短时强降雨、强对流等极端天气高发,黄河陕西段、渭河、汉江等流域地质灾害风险较高,同时消防安全、设施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风险交织叠加,对畜禽养殖安全造成较大影响。为指导各地做好汛期畜禽养殖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因灾损失,研究制定本指引。
一、扛实防范责任
各养殖场(户)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意识,严格履行防汛减灾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密切关注气象、水利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研判风险,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人员、物资、措施“三到位”。
二、全面排查隐患
一是及时疏通转移。彻底清理场区内外排水沟渠,确保排水通畅,防止内涝倒灌。地处河道沿岸、低洼河滩地带、山洪地质灾害风险点附近的养殖场,要提前落实加固、防水、转移等措施。
二是加固圈舍设施。提前对简易圈舍、大棚式圈舍进行防风拉索、压膜加固,检查修缮屋顶、门窗,防止大风掀顶、暴雨灌入。
三是防雷防触电。全面检修供电线路、漏电保护装置,做好防雷接地,严防因雷电、漏电引发人身伤亡和火灾事故。
三、储备应急物资
一是备足饲料饲草。提前储备至少7—14天的饲料、饲草等物资,并将其转移至地势高燥、防雨防潮的仓库,加盖防水布,谨防霉变。
二是保障饮水安全。备足清洁饮用水,必要时配备净水和消毒设备,严防因水源污染引发动物疫病。
三是备齐物资设备。备齐应急电源、抽水泵、沙袋、铁锹、雨具、照明工具等抢险设备,以及消毒剂、常用兽药、疫苗、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四、严格粪污管理
提前检查集污池、沼气池、氧化塘等设施的防溢漏措施,适当降低液位,预留雨水调蓄余量。严禁在暴雨期间偷排、直排粪污,必须做到雨污分流。地处主要河流干支流及水源保护区周边的养殖场,要严防污水溢流外泄,严禁向河道、沟渠排放未经处理的粪污,杜绝造成水质污染。
五、严防安全事故
一是精准辨识风险。全面摸排化粪池、沼气池、粪污贮液池、饲料筒仓等有限空间点位,辨识主要危险因素,建立台账,张贴醒目警示标识。
二是完善防护设施。加固池体周边防护栏、盖板等,防止人畜跌落。定期检查修复裂缝、塌陷等隐患,配备爬梯、安全绳等逃生救援设备。
三是规范人员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配齐监护人员及检测、防护设备。高温时段暂停清淤等非必要作业,严防中毒窒息。
四是制定应急预案。充分了解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制定应急预案,留存当地急救中心联系方式,作业前约定沟通信号和救援方式,确保及时救援。
六、强化疫病防控
一是抓实基础免疫。对强制免疫病种查漏补缺,确保免疫密度和抗体水平,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和防控要求,适时做好补免、驱虫和预防免疫。
二是彻底消毒灭源。每天对圈舍、过道、运输车辆、用具等进行彻底消毒。雨后积水排干后,要及时对环境进行二次消杀,防止蚊蝇滋生和病原微生物扩散。
三是确保生物安全。严格管控人车进出,谢绝不必要串访,严防外来疫病传入。减少畜禽转群、调运,确需调运的须严格检疫并避开暴雨时段。
四是及时无害处理。发现死亡畜禽时应及时报告,按规定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出售、加工或食用。对死因不明或疑似疫病死亡畜禽,不得擅自剖检。
七、开展灾后恢复
一是全面检修消毒。灾后要迅速检查评估圈舍及附属设施安全,检查水电线路,清除场内淤泥、杂物,疏通排水系统。对过水圈舍、场地、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干燥通风后方可重新进畜(禽)。
二是抓紧恢复生产。对受潮饲料要仔细检查,坚决废弃已霉变、变质的饲料饲草。灾后初期提供易消化饲料,适当补充优质蛋白、能量、维生素、矿物质和电解质,采取小批量多次饲喂,逐步恢复正常日粮。
三是保障清洁饮水。做好水源地、饮水井、饮水管线及饮水器具清洗消毒,确保饮水安全。加强母畜、仔畜、雏禽和病弱畜禽护理,灾后不宜立即补栏,待生产条件恢复正常后再逐步补栏。(来源:陕西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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