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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询问通知书(宝渭人社询字﹝2023﹞174号)
发布日期: 2023-08-25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陕西钦诚建筑施工有限公司(宝鸡市渭滨区火车站广场木工工程项目):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我局现调查你单位在宝鸡市渭滨区火车站广场木工工程项目中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请你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供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及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该项目施工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

3、2023年1月至2023年7月农民工花名册;

4、2023年1月至2023年7月书面劳动合同;

5、2023年1月至2023年7月按月支付工资的工资表。

如不按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我局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地   址:宝鸡市清姜路28号渭滨市民中心5楼

联系电话:0917—2776965




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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