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宝渭人社令字﹝2023﹞272号)
发布日期:
2023-12-04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渭滨区宝澜域水沐足浴店:
你单位在我局依法调查劳动用工过程中,未执行宝渭人社询字【2023】272号法律文书的相关要求:
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我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下达如下指令:
限你单位在收到本指令书五个工作日严格执行宝渭人设询字【2023】272号法律文书,并将改正情况及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
逾期不履行本指令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917-2776965
监察机构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28号渭滨区市民中心5楼
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