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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卫健局关于新民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法人、负责人及医疗机构名称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6-14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同意新民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法人、负责人及医疗机构名称,法人变更为王鹤霖、负责人变更为杨卫妮,医疗机构名称变更为宝鸡市渭滨区新民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至6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渭滨区公园路212号

电话0917-3128193/3128200


渭滨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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