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宝鸡人民公园卫生所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08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研究,拟注销宝鸡人民公园卫生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联系地址:渭滨区公园路212号 监督电话:3128200、3128193
渭滨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