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2-27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一、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渭滨区范围内开展X射线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医疗机构。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
5、《陕西省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
三、受理机构
渭滨区卫生健康局疾控应急和综合执法股
四、办理程序
申请验收→受理→组织现场验收→建设单位按照验收意见修订资料→建设单位提交审核资料→资料审核→领导核准→办结。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验收公文
1、关于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函(附件1)。
(二)现场验收后,建设单位提交审核资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申请表(附件2);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批版);
评价单位应按专家意见修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将以下资料的原件装订在报告中:1.评审专家名单;2.专家评审意见;3.经专家组组织签字确认的评价报告修改说明。
3、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的批复(复印件);
4、竣工验收人员名单、验收意见、建设单位整改报告(原件)。
六、办理时限:20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自行领取。
九、联系信息
办公地址:渭滨区行政中心320室
电话:0917-312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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