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撤销宝鸡高新梓钧堂诊所备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8-17
信息来源:
渭滨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诊所备案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宝鸡高新梓钧堂诊所申请,拟同意撤销宝鸡高新梓钧堂诊所备案,现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宝鸡高新梓钧堂诊所
备案编号:MACEF0A8261030217D2192
公示期: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1日
撤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渭滨区公园路212号
监督电话:0917-3128200;0917-3128193
渭滨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17日

陕公网安备 61030202000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