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坝河小区1#、2#住宅楼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现状认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2-11
信息来源:
渭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石坝河小区相关利害人: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集资建设的石坝河小区1#、2#住宅楼项目位于宝鸡市渭滨区西宝路54号,项目总平面图于2010年11月审批通过,2015年6月核发了1#、2#住宅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3年7月,该项目纳入市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台账项目。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存在配套幼儿园未建设问题。
为妥善解决业主不动产登记问题,按照省、市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相关规定,依据《市辖区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补充措施》的文件精神,经建设单位申请,区政府研究,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幼儿园未建设问题由区政府负责监督建设单位及时在规划审批位置原址补建。
以上处理意见由区政府负责和监督落实,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如无异议,期满后,将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止(以发布日期为准)
公示地点: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项目现场
联系人:程璐 电 话:0917-3128508
宝鸡市渭滨区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1日